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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4


二级学院、处室:

根据中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精神要求,为展示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及先锋模范作用,在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在推进学院建设中争做表率、勇创佳绩,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争先创优”活动和优秀党员评选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望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1.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一是领导班子好。思想政治素质高,教学管理能力强,教育教学有特色,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拥护。二是党员队伍好。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党组织生活开展规范。四是工作业绩好。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环境,党建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相得益彰。五是群众反映好。尊重师生,爱护师生,工作措施师生拥护,工作作风师生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成为核心团队教师。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做教书育人的模范。立足本职岗位,爱生奉献,开拓创新,事业心责任感强,成绩显著。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做服务育人的模范。乐于为师生服务,热心公益事业,服务意识强,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四是带头遵纪守法,做依法执教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廉洁从教规定。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做师德修养的模范。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淡泊名利,严谨笃学,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评选表彰。学院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选表彰。各支部注意收集整理单位和个人20168月以来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中的各种荣誉(比如赛课获奖、学期教学班务等级奖、指导学生经典活动节目获奖、指导学生社团参赛获奖、起飞评论论文获奖、综合部门学期等级奖、市场开拓突出贡献、品牌推广突出贡献等),即在具体工作中所体现出来的先锋模范带头的具体体现,推选上报并形成简要材料,推荐名额比例为10%。学院将在“七一”期间对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并择优上报推荐省教育工委表彰。

4.要求:评选表彰与绩效考核工作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产生,要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请群众参与推荐,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于201761日前上报推荐名单及材料。

附: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优秀党员推荐表


        

        中共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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